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0-05-21]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中青年教师队伍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我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技术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
(四)师德表现特别优秀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
(五)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选派范围。
二、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推荐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不少于8名。
三、选派程序
(一)各单位结合本单位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申报本计划。
(二)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凯发app官方网站主页(),点击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进行信息查询。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教师可事先征求拟接收学校导师意见,加强沟通,以提高录取率。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如下申报材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
(三)学校审核汇总申报人材料后出具公函和汇总材料上报教育厅。
(四)录取名单公布后访问学者凭接受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
五、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2份),由各单位审核申请人资格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于6月1日下午17:30前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科(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603室)。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文老师 电 话:85211059
附件: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0年5月21日
拟稿:文媛媛 | 审核:戴粦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