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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大学城佳苑公租房待租房源配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9 11:06:54    来源:关于开展大学城佳苑公租房待租房源配租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大学城佳苑公租房待租房源配租工作的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20-10-16]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目前,我校大学城佳苑公租房有5套房源空出,户型为两室两厅4套、一房一厅1套,现开展配租工作。请有租住意向的教职工积极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1.佳苑房源信息:

 序 号

小区名称

栋号/房号

建筑面积(

详细地址

户型

1

大学城佳苑

10号楼204

53.81

番禺区佳苑东街3号204房

两房一厅

2

大学城佳苑

10号楼208

58.54

番禺区佳苑东街3号208房

两房一厅

3

大学城佳苑

9号楼203

58.44

番禺区佳苑东街1号203房

两房一厅

4

大学城佳苑

9号楼303

58.52

番禺区佳苑东街1号303房

两房一厅

5

大学城佳苑

9号楼1701

48.66

番禺区佳苑东街1号1701房

一房一厅

    2.租金标准:30元/平方米/月。

二、配租安排

为及时顺利完成大学城佳苑公租房整体入住需要,本次选房采取抽签选房。

三、申请条件

1. 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年龄计算时点为2020年06月3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不受年龄限制;

2.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3. 二级单位自聘的非编教职工须由其所在二级单位提供担保,担保事项详见《单位担保书》(附件2)。

四、教工提交材料

    1.《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表》

(附件1);

2.职称/职务证明(聘书复印件或学校发文);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夫妇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5.结婚证复印件;

6.广州市住房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方式如下:

1)关注公众号“广州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个人名下查询”。

2)持身份证前往广州市任何一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查询办理;当天可取结果。

五、配租流程

1.报名申请时间:10月16日-10月20日上午12:00;

2.材料审核:10月20日;

3.选房时间:请提交材料的老师10月21日下午15:00准时来房改办抽签选房;

4.选房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2份、建行卡复印件2份。

六、其他说明

1.各二级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2.已租住公租房或人才公寓的教职工不参加此次申请。

3.已租住学校公有住房(周转房)的教职工,此次可提交申请,但只能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学校公有住房”中二选一(即:选择签订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须退回学校公有住房)。

4.若有疑问可致电房改办:85214186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避免人群聚集,请有需求的教职工于2020年10月20日12:00前将以上申请材料扫描件发到hqcfgb@m.sc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房改办

20201016

拟稿:王斌 | 审核:蓝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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