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文科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书的质量,现启动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请各单位积极动员,广泛组织,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各学院组织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发动学院老师积极申报,重点辅导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项目。原则上要求没有在研国家级项目的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符合青年基金申报条件的教师以及所有获得过校内青年培育基金者均须申报。承担过省、部级项目的老师,应进一步围绕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根据近年来的申报指南对选题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优质项目应有实质性修改,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再次申报。由学院统一组织,邀请社科基金评审专家等分学科进行针对性辅导,每个学院至少组织一次专业性申报指导。
二、学校组织申报安排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预申报组织工作,根据评审结果和专家意见向社科处推荐具有较大立项可能的项目。
1、提交选题论证表。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前。
以学院为单位,广泛发动申报。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全员申报。2020年11月2日前,各申报人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论证表》并报学院,由学院汇总后报社科处。
2、组织选题论证会。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前。
社科处会同各学院组织开展选题论证会,分学科邀请专家对选题进行论证,并面对面反馈修改意见。
3、提交项目申报书。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前。
各申报人完成项目申报书的填写(按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填写),由学院收齐后,于2020年12月17日前提交至社科处。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和项目答辩。截止时间:2021年1月10日前。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匿名评审和现场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择优推荐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凡未参与预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学校组织各学科辅导沟通会
学校根据通过初评的项目情况,分学科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辅导和沟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书。
6、正式提交申报材料。获得学校评审通过的老师,按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的时间,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秀娟 85215762 546544676@qq.com
社科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