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9年12月21、22日进行,届时将有8000多名考生在我校石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参加考试。根据学校招生考试处的要求,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拔在岗人员担任此次考试的监考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重要形式,是各学科选拔优秀生源的关键环节,请我院在岗教职工积极参与监考工作,确保我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2.监考员必须是我院在岗教职工(有学校工资号),且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接受退休、校外人员和学生报名。
3.监考员必须保守秘密,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身体健康,服从管理,按时参加工作,不得无故中途退出。
二、工作时间
1.岗前培训:12月20日下午(星期五)
2.监考时间:12月21日(星期六)、12月22日(星期日)
三、工作地点
大学城校区
四、报名办法
1.请有意参与监考的老师,按照要求填写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人员推荐登记表》(附件)发送到联系邮箱(877680176@qq.com)。【联络人信息先空着】
2.根据学校的监考员配额要求,我院要完成30名监考员的报送,如符合资格报名者超过了30名,学院将按照邮件收到时间的先后向学校推荐监考员,请有意参与监考的老师及时报名。
3. 报名截止时间是:12月6日中午12:00。
五、注意事项
1.不得冒名顶替以及使用他人工资号报名参加监考工作,一经发现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2.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最终监考人员名单。
3.招生考试处根据考务工作需要,确定每位监考员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以下达的《监考员监考通知书》为准,同时将名单反馈各推荐单位联络人。
4.部分监考员监考时间不足2天,监考员须服从安排,不得擅自调换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违者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春华 39390283
文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人员推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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